教〔2017〕46号 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1502

    

学院、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政人〔2017〕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申报人员的教学考核工作由院具体负责。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教学考核小组,组织本学院申报人员的听课、测评、教案评价以及教学工作量等《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中其他教学工作情况审核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考核记录。所有申报职务的人员均需参加教学考核,所有教学方面考核材料由学院汇总初审、院长签情况属实后,报送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集中审定、验印。

2、需报送的其他材料:①学院教学考核会议纪要;②滁州学院(或滁州师专)任课通知单;③一学期完整教案的同行专家评价意见;④一节课教案及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⑤《滁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⑥《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2017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材料初审汇总表》滁州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滁州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二、时间安排

2017920日以前:各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考核。

2017925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考核相关材料(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

20171010-11日:教务处集中审定、验印。

附件.doc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17918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