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47号 关于开展到期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19浏览次数:335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到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一)结题报告书

《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二)附件材料

1.研究成果材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出版教材结题的,需提供已出版教材;以教学效果结题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目录”中所列成果顺序整理装订。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附件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验收参考标准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等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合格标准: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项和第二至四项中的一项

(一)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以上。

(二)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

(三)至少应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四类及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教学效果1项。

(四)撰写字数在0.5万字以上教材1部,且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

四、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并按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于9月25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3.因特殊事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一年结题。  

附件1: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到期需结题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7年9月19日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