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59号 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1030

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17年度。

二、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见《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政教〔2015〕62号)。

三、时间安排

1、20171230日前,学院成立本年度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学习学校文件,制定本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20181月8日前,学院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开展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3、20181月13日前,学院公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送交教务处。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组织、材料整理汇总及考核结果报送等工作。

2、各学院应按照《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校政教〔2015〕62号)的要求,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和教学服务工作等方面对本院任课教师开展教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3、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要求,本年度教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考核教师总数的25%(整数),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整数)。

4、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应进行公示。

     

      附件1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2017版.doc


      附件2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测评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2017年考核表(汇总).xls


  附件4校政教〔2015〕62号 《滁州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指导性意见》.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