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62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592

各学院:

为规范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环节

1.认真落实实验教学任务。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验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开课实验室,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实验教学计划,编排实验教学课表。2018311日前,将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安排实验教学任务时应避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节)。

2.做好实验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学院要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教学档案做好自查、整理归档工作。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任务,科学合理地安排集中实践教学预执行时间,并于本学期第十九周(112日)之前将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预执行时间表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2.各学院认真落实相关实践教学任务,结合实践环节性质,制定相应的指导手册,认真填写实习计划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于执行前一周将实习实训申请、实习实训计划和学生指导手册(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

3. 校内金工实习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统筹安排,安排时间应避开节假日。相关学院在教学时间上若有特殊需求,及时主动与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苏金文老师联系,具体安排于2018120日之前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三、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1.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质量监控、专家评阅、查重、答辩等相关工作,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合理安排。学院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详细安排见下表:

主要环节

主要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选题

1.公示选题,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学院调整并确定选题结果;2.各学院将选题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七学期

2-13

开题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2.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3.各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第八学期

2周前

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如设计(论文)撰写、实验等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纪律情况、指导教师到位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等;各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教务处开展专项检查。

第八学期

6-7

查重

1.教务处根据一定比例抽取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根据抽查名单将毕业论文汇总好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责令未通过学生根据查重报告进行修改;

3.若首次查重比例在60%以上,或者二次查重出现作假情况超过30%,学院给予该生延迟答辩处理;

第八学期

10-11

答辩

1.论文答辩前,指导老师和专家应提前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根据建议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2.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提交给所在答辩小组,答辩老师要提前审阅,拟订答辩提纲,做好答辩准备;

3.学生参加小组答辩,并采取公开形式进行;

4.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写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根据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评定设计(论文)成绩及等级;

5.答辩原始记录本由各学院保存备查。

第八学期

12-13

复议

1.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进行审查、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2.论文 (设计)成绩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八学期

1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到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第八学期

15-16

档案管理

1.各学院评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交评估报告和相关材料;

2.学生根据规范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文本及电子版交学院存档,并将电子版交学校存档;

3.各学院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相关材料至少保存4年。

第八学期

17
























 2.各学院领导应加强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到实践教学中心。

四、毕业实习环节

1.各学院于本学期第十九周之前报送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预执行时间表。毕业实习提前执行过的学院,按实际执行时间报送。

2.各学院要多渠道地安排学生参加集中实习。无法安排集中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允许部分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地点进行实习。凡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填报《滁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家长签字,注明联系方式,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各学院应加强自主实习的考核。

3.各学院认真检查落实2018届毕业实习工作各项必备条件,制定相应的实习手册,认真填写实习计划,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申请、实习计划和实习手册(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下学期第五周(48日)前将《毕业生实习信息汇总表》和《实习信息一览表》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4.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根据实习手册,学生要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做好日常实习过程记录,认真做好实习总结,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及时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协助实习单位进一步完善实习手册、实习计划等教学档案;学院领导适时赴实习基地巡视。

5.所有毕业班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及鉴定表,方可参加考核,不得免修。实习报告及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做出实习总结,对实习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实习总结于下学期第十二周(527日)之前报实践教学中心。

五、校外实习基地利用统计填报

各学院应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率,主动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指导书(手册),不断优化实习内容,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根据学校要求,请各学院按学年分专业来统计集中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学生人数,本次统计时间段:201791-20171231日,填报分专业实习基地利用统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于本学期第十九周(112日)之前提交到实践教学中心。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