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实施方案》(校政〔2018〕31号)文件精神,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要求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有效整治,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8日-27日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安全。
三、任务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8年6月8日至6月15日)。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实验室、实训实习场所、药品仓库等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重点摸排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自查报告,填报《滁州学院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清单》,并于6月15日前将学院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邮箱:sjjx301@126.com。
(二)专项检查与整治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22日)。教务处、保卫处将对照各学院提交的自查报告和危化品整治清单进行专项检查和任务落实,各学院要对现存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措施和实施进度,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23日至27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自查报告以及专项检查实际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到学校。
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