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和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专项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发规﹝2018﹞25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与总结等方面。
二、检查方式
1. 学院自查
6月14日-6月23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同时,按学期对学院教学督导材料和教学督导员个人督导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2. 学校检查
6月24日-7月5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学院教学督导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流程如下:
(1)听取汇报
时间20分钟。听取学院教学院长、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介绍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的自查、整改和完善等方面情况。
(2)查阅材料
时间40分钟。对照两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学院提交的《2018-2019学年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一览表》、《2018-2019学年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统计表》、《2018年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量统计表》等材料,逐项查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包括本学年教学督导组工作材料和教学督导员个人督导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认真完成自查整改和材料归档等工作,切实做好学校检查准备。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考核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6月23日前,请各学院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自查报告》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联系人:刘云,办公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311室,联系电话:3510253)。
附件:2017-2018学年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专项检查总结(发规〔2018〕25号).docx
教务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