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实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9-07-18浏览次数:327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皖安(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9]22号)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意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716日晚上10点左右,我校某学院专业实验室风扇开关和电灯开关发生了自燃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暑期已至,为确保我校实验实训场的安全稳定,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20191)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电源开关老化或开关周围存在渗水现象的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暑期期间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

二、加强对危险、剧毒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危化品、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组织做好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实际需要定期维护保养。

三、暑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有学生做实验的场所,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严禁在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实训场所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

五、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所属实验实训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718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