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文件精神和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任务安排,教务处将在6月上旬完成2020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 评选原则与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审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校政教〔2017〕11号)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经学院推荐可以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毕业设计(论文)经学校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重,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
(3)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各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
2.评选程序
(1)各学院于2020年5月22日前,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2) 推荐条件:
①论文类: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水平;论点明确,有创见;论证充分、严密;结构严谨,层次清楚,内容充实;资料详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外文摘要完整、准确(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
②设计类: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结论正确,数据可靠,设计说明书完整。艺术类设计版面完整规范,音乐会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整体制作效果好。毕业设计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经公示无异议。
(3)对拟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4)各学院须在2020年5月29日前在滁州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推荐。对设计类须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副本(电子版)、光盘、图纸、电路图、程序及实物清单(或实物照片)等,命名格式:学号+学生姓名+题目,发送至630309572@qq.com;
(5)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的细化标准》逐项打分,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3.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精神,各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文学院 | 5 | 食品学院 | 4 |
金融学院 | 5 | 经管学院 | 13 |
信息学院 | 10 | 教科院 | 6 |
机电学院 | 16 | 外语学院 | 6 |
土木学院 | 6 | 音乐学院 | 3 |
地信学院 | 8 | 美术学院 | 7 |
化工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3 |
二、奖励
1、学校给获评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
2、学校给获评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计10个标准教学课时工作量。
3、获评结果纳入教师和学院的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4、学校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供师生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须符合《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文件要求。
2、各学院须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查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各项推荐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且不进行补选。
附件: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参考标准.docx
教务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