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教学督导组2019-2020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二级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的督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督查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批阅及过程考核记录及成绩评定工作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包括自查报告、原始记录和整改记录等。
2.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考试(查)课程(考查至少2门课程)。抽查数约占课程数的10%,绝对数不少于10门课程。
二、检查内容及评价依据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学院自查及整改相关管理工作及成效(所有相关管理文件和原始材料);抽查试卷批阅、纸质考试成绩及分布、平时成绩的评定、与大纲规定的考核项目符合的情况;评价依据为《发规(2018)45号》文件。
三、检查时间和要求
2020年5月14日-5月30日,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提前1天通知有关学院。请各学院提前做好院级相关督查和整改工作,准备好试卷相关材料、课程大纲、课程小结、记分册(纸质)等教学材料。
督导组根据抽查获得的信息撰写各学院的督查报告,主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并给予评价;对于表现好的教师提出表扬,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查出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教 务 处
校教学督导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