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0〕44号 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基本教学活动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0-08-23浏览次数:2774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的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文件要求,在2019年“双基”达标建设基础上,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以下简称“双基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20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每年培育遴选部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组织实施

(一)学院自查评估阶段(823-96日)

1.自查阶段

各学院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1)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附件2)要求,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验收自查评估工作,组织各系(教研室)如实填写《滁州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备案表》(附件3)以及《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4),组织各任课教师根据授课情况如实填写《滁州学院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备案表》(附件5)以及《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6);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双基”标准化验收的支撑材料(基层教学组织准备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和2019-2020学年,基本教学活动准备2018-2019学年和2019-2020学年),请按照指标顺序整理装盒,留存系(教研室)备查;同时准备PDF版电子材料。

2.自评阶段

各学院组织专家根据省厅“双基”标准化建设标准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进行标准化验收,填写《滁州学院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7)和《滁州学院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8)。

3.示范推荐

各学院对照省厅双基示范标准,根据专家验收结果,择优推荐已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基本教学活动已达标的课程申报教学示范课。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申报限额为不超过所在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达标数三分之一,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学院可优先推荐参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的认定。

教学示范课申报限额为不超过所在学院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达标数的三分之一。教学示范课的认定范围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可优先推荐参与教学示范课的认定。

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个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1门教学示范课。被推荐的系(教研室)应认真填写《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推荐表》(附件9),被推荐的教学示范课程应认真填写《教学示范课推荐表》(附件10);并按照示范标准指标顺序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整理装盒,同时准备PDF版电子材料。

(二)学校验收核查阶段(97-911日)

学校将在学院认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通过查阅材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双基”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对学院推荐的“双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活动进行重点考察。每个学院的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1.学院汇报

1)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PPT简要汇报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达标验收情况,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各二级学院系、教研室主任PPT简要汇报本系(教研室)基本教学活动的建设及达标验收情况,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实地考察

学校专家组实地考察各系(教研室)的工作场所,了解基层教学组织的基本情况,现场查阅“双基”建设达标材料,对二级学院的验收结果予以核查。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96日前,各学院将《滁州学院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7)和《滁州学院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8》以及学院“双基”标准化验收报告(至少包括“双基”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双基”标准化建设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开展的主要活动以及创新特色做法;“双基”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及示范带动作用;“双基”标准化建设工作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四部分内容)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邮箱zlgc2019@chzu.edu.cn,同时提交1份纸质加盖公章版。

97-911日:各学院根据学院专家自评意见和学校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对《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系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4)、《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6)、《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推荐表》(附件9)和《教学示范课推荐表》(附件10)申报和支撑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形式审查,规范命名后上传至学校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App=10377),逾期系统关闭。

912-20日:教务处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在教育厅规定范围内择优推荐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教学示范课。各学院配合教务处将“双基”建设示范高校认定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双基”建设工作组,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

(二)“双基”标准化验收和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教学考核指标体系。本年度未通过达标验收的,今后三年将继续接受验收,直至达标为止。

(三)各教研室开展标准化验收工作时,专业建设、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基地建设等观测点不作要求。


附件1-11.zip



教务处

2020823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