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1﹞ 55号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管理科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26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人文和理工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线上随机抽查覆盖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各阶段的过程材料,抽查数约占学生数的5%-10%,绝对数不少于10份。

二、毕业设计(论文)督查内容

1.开题程序规范,开题报告内容和答辩规范;

2.指导过程认真,各种过程材料按时上传,材料的内容规范。

3.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及答辩,成绩评定),答辩问题有效;(注: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择时督查)

三、督查时间

20211025日—1110日。

四、督查结果的使用

    督导组根据抽查的情况撰写各学院的督查报告,主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并给予评价;对于好的做法提出表扬,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查出的严重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教务处      

滁州学院教学督导组

20211025日  



终审人: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