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295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校党字 〔202227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全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请各院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落实。各院部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3.持续整改。各院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实验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院部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检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涉及危化品的学院着重检查以下几方面:(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2)是否实行专人管理以及购买、领用、登记制度、废弃品处置落实情况;(3)存放地点安全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定期检查;(5)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院部自查自纠阶段(2022420-27日)

1.各院部按照工作安排,结合院部实际,立即进行部署动员,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组织对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2),请在存在隐患栏中标注发现隐患归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的检查项目编号,请将电子版在427日前发送至到指定邮箱。

2.各院部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427前,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各院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将《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4)纸质版经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22日前报送教务处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2428-29日)

按照我校管理职责分工,由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自查台帐等相关材料组织校级安全检查。

 

联系人: 孙海英

 话:3512070

 箱:309005446@qq.com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附件3 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附件4 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doc

 

教务处

2022420

 


终审人:孙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