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周实习实训计划安排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87


序号

学院

实习项目

专业

班级

执行时间

是否调

停课

备注

1

土木学院

毕业实习

土木181182

7-14

(2022.4.4-2022.5.29)

补交

2

化工学院

工程训练

化工21

10

(2022.4.25-2022.4.29)


备注:

1.各二级学院集中实践教学须提前一周将其实习申请和实习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07)审核备案。

2.实习地点属于市外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二级学院要提交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报防控办批准,并且要给分管校领导报告;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如: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

3.实习时间是2周的,本周发布后,下周将不再重复发布。

4.表格中“是否调停课”标注“是”的,请务必在实习前在教务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做好调停课准备。

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2022425



终审人: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