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20〕42号 关于做好第七届校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管理科发布时间:2020-08-21浏览次数:546

各学院:

教学督导制度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校第六届教学督导组任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第七届校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参照《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政20154号)文件有关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2.教育思想观念先进,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曾任副处级以上职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督导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选聘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少2

人选,统一填写《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于831日前交至教务处。原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可优先推荐。

2.学校聘任:学校研究审定新一届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学校择时举行新一届教学督导员聘任大会,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校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择优推荐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待遇奖励等内容详见《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联系人:刘亮

    办公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305

    联系电话:3510048



附件: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荐表.docx


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020821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