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0-08-22浏览次数:815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目前学校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364号)》的要求,为推动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除严格按照《滁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91号)》要求落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外,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再作以下几点要求:

一、制定防疫预案,做好实验室防疫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梳理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防疫物资的需求统计和上报工作。实验室防疫物资由学校统筹协调发放,各单位开学前到指定地点领取,提前落实好暂存和分发场所。

二、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教育,制定周密的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案,对拟开放的实验室须提前做好防疫和实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准予开放。各实验室须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做好师生的体温核查工作,体温正常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

2.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定期安全巡检和实验室危化品、消防专项检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实验进展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到人。

3.各单位要制定防疫流程,并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禁止无实验任务或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发现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做好实验室消杀和开放使用记录工作

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实验室消毒。实验室开放时,须保持开窗通风。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及防疫工作时应做好实验室使用日志、实验耗材及药品领用、防疫消杀等情况的登记记录工作,作为实验室运行资料的组成部分备查。

1.确保实验室通风换气达到防控要求。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时,尽量全程保证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对于不适合通风的实验,学生操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实验结束后,实验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对于通风良好的实验室,地面每天至少喷洒消毒1次;对于封闭的实验室,地面每天至少早、晚各消毒1次;实验室内门把手、水龙头等频繁接触部位,每天要早、中、晚各消毒1次;实验人员在开始实验前和实验完成后,要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设施表面、特别是其开关、按钮等频繁接触的部位和实验台面进行清洁消毒。

3.规范废弃物处置,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垫料、培养基、手套、口罩等用品,废弃后要放入专用垃圾袋并进行封口,放入危险废弃物垃圾桶等待集中处理。

4.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建立实验室消毒和卫生日志制度,内容包括消毒日期、每次消毒时间、消毒人姓名及签字、消毒剂种类和浓度等。

5.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

 

教务处

2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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