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实习实训计划安排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615


序号

学院

实习项目

专业

班级

执行时间

是否调

停课

1

机电学院

工程训练

电科19

1

(2021.3.8-2021.3.14)

2

化工学院

毕业实习(第二批)

制药17

化工17

无机非金属17

应用化学17


1-4

 (2021.3.8-2021.4.2)


备注:

1.各二级学院集中实践教学须提前一周将其实习申请和实习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07)审核备案。

2.实习地点属于市外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二级学院要提交实习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报防控办批准,并且要给分管校领导报告;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如: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

3.实习时间是2周的,本周发布后,下周将不再重复发布。

4.表格中“是否调停课”标注“是”的,请务必在实习前在教务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做好调停课准备。

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202135



终审人:付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