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内容
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形成了预期成果;
2.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任务书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在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建设目标、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报告)1份;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复印件)和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作为附件,并提供1份附件清单。
3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经所在单位审议盖章后的结项报告书及其附件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ch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结项验收”,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2.发展规划处对提交的有关课题结项验收材料进行复查,没有通过复查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3.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复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验收结论。评审验收结论报分管校长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结项验收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格式符合基本规范;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
2.申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三个月结项,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项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克忠、张雪哲,联系电话:3512319、3512089
附件1: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名单.xlsx
发展规划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