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院教〔2013〕82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257

 

各院(部)、各部门:

为总结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和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详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校团委另行布置。

(二)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合格专业、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团队等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二、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其中到期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未到期项目需提交进展报告。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院(部)自查和学校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对本院(部)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自查,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2.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听取项目进展汇报,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四、组织实施

1.阶段性检查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其中“四、经费使用情况”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五、阶段性成果”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

2.结题验收

1)合格专业

项目负责人应对照合格专业验收指标体系,及时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依据指标体系中一、二级指标顺序,认真对照分析,撰写专业建设自评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形成一批教学业务档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看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资料下载中的“合格专业结题验收材料”)。

2)校级特色专业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参看“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结题支撑材料范围”(见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资料下载”)准备支撑材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3)省级和校级教学团队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或《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三、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七、经费使用情况”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此外,应建设有专题网站或网页,包括负责人情况、成员情况,项目组成员近三年的个人课表以及优质教学资源开发或教学改革攻关情况等内容。

4)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三、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七、经费使用情况”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此外还需建设专题网站或网页,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等内容。

5)省级精品课程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其中“三、项目建设成果综述”应附相关材料及说明,“七、经费使用情况”应附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此外,必须建设有课程网站,至少应提供该课程最新的申报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每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等教学内容。

6)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它支撑材料。在填写结题报告时,“二、总结报告”中“ 项目负责人”处要亲笔签名,提供的论文复印件和成果鉴定材料等其它支撑材料应与“三、项目成果目录”中填写的成果保持一致,“四、经费决算表”中需财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2008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经申请可延期一年结题,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项目建设院(部)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4.此次检查与验收项目填写的表格《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滁州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请从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5.此次检查与验收项目提交材料,由院(部)统一收齐并填写《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123前将纸质材料1份送交行政楼302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zlgc2013cz@126.com

5. 联系人:王果,电话:3510013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到期需进行检查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到期需进行检查验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滁州学院

  2013年11月18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