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直属实验中心:
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2014〕3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实验室信息数据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状态的基本体现,是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加强我校实验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2、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年一项常规性工作,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部)、相关部门、直属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指标体系,科学把握工作进度,并在2014年9月17日前将本部门负责信息统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具体要求
1、报送内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8个报表,其中基表7个,综表1个。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填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由财务处填报,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由各院(部)和直属实验中心填报。
2、报送方式: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请院(部)和各直属实验中心将基表3、4、5、6,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基表1、2,财务处将基表7,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统一汇总上报。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须经院长(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递交。
联系人:刘莉,办公室:综合楼301室,邮箱:272341603@qq.com。
3、截止日期:2014年9月23日。
附件:1.2013--201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
2.2013--201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表说明
教务处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