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开学以来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滁州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暂行规定》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1~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阶段
校历第11~13周,院(部)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主要内容有:
项目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全面检查本学期各类课程的教学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 ①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②毕业班上课出勤以及课堂纪律等情况. 全面检查各类课程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纪律、教学效果等情况。重点检查: ①本学期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的编写和执行情况; ②本学期实践教学(含实验、实习实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开出率等情况; 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等情况。 全面检查开学以来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等方面活动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 ①优秀教师的观摩教学、公开课活动; ②教研室相互听课、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 ①本次测评时间为11月17日~12月7日。 ②除音乐学院外,所有全日制在校生都应通过校园网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 ③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可使用《滁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各院(部)应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办公室(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 教学运行 理论及实践教学的教学计划和任务落实,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的规范 教学工作 各类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情况 教研工作 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测评 学生网上评教
二、学校检查阶段
校历第14周,学校将根据各院(部)期中教学工作自查开展和总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以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院(部)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查找差距、及时整改。
2.各院(部)应加强日常课堂教学秩序监控工作,开展不少于40次的专项检查,覆盖各年级和所有班级(尤其是毕业班出勤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
附件:院(部)期中教学秩序检查记录表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