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政教﹝2014﹞25号)文件精神,开始核算及上报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本次统计核算是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各教学院部要安排具体负责人来做此项工作,在统计和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理解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的内涵,教师本人填报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要真实准确,教学院部统计核算上报数据一定要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实际授课,这几项的课时完全一致。各教学院部需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需审核人、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交教务科石洪妍老师。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政教﹝2014﹞25号)
教务处
2014年12月4日
校政教﹝2014﹞25号_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最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