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促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深刻领会教育部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契机,认真做好实践教学有关内容的整改工作,及时总结实践教学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各项环节的管理流程,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规范化。
2.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学校既定的实践教学进程安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统配师资,科学合理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各项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3.各院(部)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真实状态,为扎实推进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要求
(一)实验教学环节
1.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为要求,保证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和开放性实验比例。
2.认真落实实验教学任务。请各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验教学计划,分解实验教学任务(包含上机、在实验室进行的课程设计),落实任课教师和开课实验室,认真及时填写实验课教学计划表和实验教学课表,并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之前将电子版和院(部)审核签字过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安排实验教学任务时应避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节)。
3.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专业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计划表、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室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实验室安全纪录、相关实验教学考核资料(如:成绩评定原始材料、实验报告、试卷等)、实验室管理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应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4.进一步增加实验室开放范围和程度,共享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培养本科人才的功能,满足学生需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选题工作,保证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选题注重与教师纵向、横向课题、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相结合,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吻合,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相结合,鼓励学生创新。本学期第十六周前应将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2.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质量控制、专家评阅、查重、答辩等相关工作,各院(部)可根据本院(部)情况合理安排。院(部)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另外,各院(部)应按照院教〔2013〕90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到实践教学中心。
3.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整理、归档,院(部)领导应加强对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毕业实习环节
1.各院部于本学期第十八周之前报送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预执行时间。毕业实习提前执行过的院(部),按实际执行时间报送。
2.原则上2015届本科毕业生应安排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参加集中实习。无法安排集中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各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允许部分学生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地点进行实习。凡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填报《滁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家长签字,注明联系方式,报院(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3.各院(部)认真检查落实2015届毕业实习工作各项必备条件,制定相应的实习手册,认真填写实习计划(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或资料下载),由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申请、实习计划和实习手册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下学期第三周前将《毕业生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日程安排表》和《实习信息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或资料下载)报实践教学中心。
4.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根据实习手册,学生要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做好日常实习过程记录,认真做好实习总结,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应布置一定量的实习作业,及时到基地检查和督促,院(部)领导适时赴实习基地巡视。
5.所有毕业班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及鉴定表,方可参加考核,不得免修。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给出实习评语及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做出实习总结,对实习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实习报告及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四)非毕业班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非毕业班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认知实习、教育见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野外实习、课程设计、艺术实践、艺术考察、市场调研、写生等。
2.各院(部)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任务,认真梳理各专业非毕业班将执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结合各院(部)专业特点、实际情况及其实践教学性质,科学合理地安排预执行时间,并于本学期第十八周之前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各院(部)认真落实相关实践教学任务,结合实践环节性质,制定相应的指导手册,认真填写实习计划(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或资料下载),由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于执行前一周将申请、计划和指导手册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
4.实践教学任务结束之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评语及成绩。各院(部)要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五)凡下学期在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需安装教学软件的教师请填写“安装软件申请表”,于本学期第二十周之前报送实践教学中心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实践教学任务预执行时间报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