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5]6号 关于报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15浏览次数:555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2003〕01号)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旅游管理、商务英语、3个本科专业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月17日-3月2日,相关学院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备查,同时如实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2),并于3月2日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报教务处。

  3月3日-3月9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申报支撑材料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3月10日-3月17日:相关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认真修改《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等材料,3月18日将最终定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报至教务处。

  3月底之前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二、要求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工作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事关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保证质量,确保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顺利通过评审。

报送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教务处。

  联系人:苏云,联系电话:0550-3512972(办)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15年1月15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报送省教育厅用).doc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