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5]9号 关于编报2015年招生宣传材料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199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5年招生宣传材料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须报送的材料

1、院(部)简介

必须提供最新内容,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写:

第一段内容: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学科专业;(300字左右)

第二段内容:师资队伍、科研成果(教学和科研项目、论文和专著、获奖情况等)、对外交流情况等;(300字左右)

第三段内容: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应用型人才培养举措(产学研合作、实习实训);(300字左右)

第四段内容:学生活动及获奖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300字左右)

2、招生专业简介

包括培养目标、专业特色、主干课程、就业方向等。

3、最能反映自身办学成果、优秀师生事迹的图片等。

二、有关部门须报送的材料

校办公室提供学校简介优秀校友情况;

宣传部提供学校近一年来重要事件的材料(含图片)

学生处提供近一年来关爱学生、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材料;

团委提供近一年来学生重要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后勤服务集团提供当前在校生食宿情况的材料。

三、招生宣传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1、3月20日—3月25日,各院(部)、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编写材料,突出特色,文字精练,图片美观;

2、3月26日,各院(部)、相关部门将材料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招生办公室;

3、3月27日—4月9日,招生办公室编辑招生宣传材料初稿;

4、4月10日—13日,各院(部)校对招生宣传材料初稿;

5、4月14日,各院(部)将校对结果反馈给招生办公室;

6、4月15日—27日,招生办公室再次校对、定稿,印刷招生宣传材料。

四、具体要求

招生宣传材料是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各院(部)风采的重要载体,是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热情。各院(部)、相关部门一定要从“生源质量是学校生命线、招生工作人人有责”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审定上报材料。上报的材料和图片要能准确反映办学成果,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特色和亮点。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及时与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510048,电子邮件地址:414327416@qq.com,联系人:刘云。

 

教务处 

          2015319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