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变更合格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院教〔2013〕76号)和特色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校政教〔2014〕28号)负责人的报告已收悉,经校质量工程办公室研究,同意将该2个项目负责人变更为陈亚西(原负责人为张丽惠)。请你院加强对该两个项目建设的督促管理,确保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致函
教务处
2015年4月8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212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变更合格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院教〔2013〕76号)和特色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校政教〔2014〕28号)负责人的报告已收悉,经校质量工程办公室研究,同意将该2个项目负责人变更为陈亚西(原负责人为张丽惠)。请你院加强对该两个项目建设的督促管理,确保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致函
教务处
2015年4月8日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