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5]2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183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材料

    (一)结题报告书

    《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样表见附件2)

    (二)附件材料

    1.研究成果材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出版教材结题的,需提供已出版教材;以教学效果结题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目录”中所列成果顺序整理装订。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附件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验收参考标准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等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合格标准:以教研论文结题的,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以教学效果结题的,至少应有四类及以上(不含教学质量考核)教学效果1项(教学效果等级按照科技处网站“成果查询”中“教学效果”等级认定)。以教材结题的,撰写字数应在0.5万字以上,且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

    四、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并按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所在院(部)。

    2.各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于5月2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3.因特殊事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延期一年结题。

    附件:1.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

         2.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滁州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滁州学院校级教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