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7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推荐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7月30日前将规定份数的申报材料送交行政楼303室,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限额内向教育厅推荐。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省本科高校中列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可申报本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校推荐限额为1个。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申报高校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式两份;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情况汇总表一份;3.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4. 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
各高校须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公文形式报送至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安徽建筑大学北区行政楼二楼208室),同时将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档发至wuyue@ahjzu.edu.cn。我厅将委托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省级评选,并按规定的限额向教育部推荐。
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吴约,电话:0551-63513083,13865907189,电子信箱:wuyue@ahjzu.edu.cn。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春、彭璐,电话:0551-62818295,62831841,电子信箱:ahgj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