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 7号 关于开展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2-12浏览次数:841

各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精神和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任务安排,教务处将在6月上旬启动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 评选原则与标准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审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院教〔201390号)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附件1),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2)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经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相似性鉴定,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

3)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

2.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201765日前,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2)推荐条件:

论文类: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水平;论点明确,有创见;论证充分、严密;结构严谨,层次清楚,内容充实;资料详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设计类: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结论正确,数据可靠,设计说明书完整。艺术类设计版面完整规范,音乐会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整体制作效果好。毕业设计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评定为优秀,经公示无异议者。

3)对拟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4)各学院须在2017611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教务处315(电子邮箱:309005446@qq.com)。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①滁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2;

②滁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附件3;

③毕业设计(论文)副本(纸质版+电子版)、毕业设计说明书副本(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图纸、电路图、程序及实物清单(或实物照片)等;

5)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的细化标准》逐项打分,提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3.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滁州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18号)精神,各学院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文学院

3

食品学院

5

金融学院

2

经管学院

12

信息学院

6

教科院

4

机械学院

5

外语学院

6

电气学院

8

音乐学院

3

地信学院

9

美术学院

7

化工学院

5

体育学院

3

二、奖励

1.对评选出的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给学生颁发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学校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成册,供师生和校际之间交流。

2.对于获得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当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篇优秀毕业论文计10个教学工作量。

3.获奖结果纳入教师和学院的教学年度考核。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一定要本着宁缺勿滥的科学态度,严格审查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申报材料,以确保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推荐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且不进行补选。


附件:

附件1: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标准的细化标准.doc

附件2:滁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doc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二月十二日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