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21号 滁州学院关于开展第五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911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比例,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应用型专业品质,根据《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暂行办法》(校政教〔20151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五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范围

1. 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实验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范畴(含人文类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实践以及单独开设的实践课程);

2. 已经论证通过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本次不需要再次申报论证(详情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网站-实验教学栏目下载、查询)。

二、组织实施

1. 各学院成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论证专家小组,负责本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论证评审工作。

2.各学院论证专家组要求5人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水平较高,熟悉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的人员。

3.教务处组织开展全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工作,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程序

1.系(教研室)完善拟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讲义)及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要求等材料,填写《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将论证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给出评审意见。

4.申请认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至少)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专家论证报告(参考附件2);

③ 能够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等),实验实施的范围、效果说明、学生反馈意见及有关佐证材料;

④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⑤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实验教学大纲;

⑥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指导书(讲义);

⑦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实验报告书格式或作品要求;

⑧ 经过批改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生实验报告或作品5份。

四、进度安排

1. 2017331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认定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sjjx301@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01室);

2. 20174月中旬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并将认证结果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将认证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联系人:王玉亮   电话:0550-3512295

附件:1. 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doc

            2. 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专家论证报告.doc

            3. 滁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7313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