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政〔2015〕124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04浏览次数:130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遵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以及《滁州学院综合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目标任务为引领,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完善条件资源和政策措施为保障,按照“提高质量,提升水平,办出特色”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落实,提升质量水平,强化育人特色,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改革。“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筑牢基础、强化专业、多样发展”的“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三个课堂一体、三个平台联动”的实践育人模式改革,实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涵育的有效融合;建立“专业学习、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的“四位一体、融会贯通”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人数明显增加,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明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创新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质量办公室)、财务处、资产与设备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总支书记、院长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学院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双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学校聘请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企业家、创业或风险投资人、教授代表、教师代表、创业成功者代表等组成,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活动以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创新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受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和事务。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培养方案

1.制订滁州学院专业人才培养通用质量标准以及各专业具体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规格,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并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2.按照“筑牢基础、强化专业、多样发展”的“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将创新创业类课程与实践环节分阶段纳入培养方案。其中,在“筑牢基础”阶段,开设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在“强化专业”阶段,强化学生的研究性、创新性的学习和实践,大力开展学生的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业训练等活动;在“多样发展”阶段,支持和鼓励学生在前期积累的基础上,开展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活动。

3.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核心评估指标之一,开展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活动,检查评估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建设

4.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目标,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创业流程与实务》、《创业实训》以及相关技术、市场、商务等方面的课程建设,组织编写创新创业类校本教材和教学案例。

5.利用课堂教学、网络教学、专家论坛和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普及创新创业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6.为支持和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的课程建设类项目将重点资助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和案例建设。

(三)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7.将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纳入学校总体的“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计划中,通过“双百计划”、“双证计划”、“青蓝计划”以及“双能型”教师的评选资助等,调动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8.设置创新创业教研室,定期开展相关教学研讨、培养培训活动;吸收有志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参与学校的创新创业工作,同时聘任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专家充实教育教学队伍。每个二级学院至少要有2-3名教师或者辅导员从事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

9.通过学科、专业等建设平台,支持和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基础、工程技术、市场、管理与地方文化等方面研究,重点扶持吸收学生参与的科技类、产学研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以及开展的有关活动。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建设

10.加强各类专业实验室、学生创新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客实验室等创新创业类平台建设;加强实验室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满足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的需要。

11.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完善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入驻和退出机制,辅以资金、政策、评估等配套措施,提供相应的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鼓励更多的学生创业项目进入基地进行孵化。

12.利用学校对外合作的一些平台与基地,开展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与滁州市等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遴选一些优秀的创业项目进入政府的孵化基地。

(五)深入推进“三个课堂一体、三个平台联动”实践育人模式改革

13.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着力打造“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第二课堂(课外活动)、第三课堂(社会实践)”的三个优质实践课堂。紧紧围绕提升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这一主线,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将教师指导、实践内容、实践条件等由第一课堂向第二第三课堂正向延伸机制以及第二第三课堂向第一课堂的反向促进机制,努力做到三个课堂在目标、内容、方式方法和效果上的相互贯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三个课堂一体化。

14.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主要包括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等平台)、素质拓展平台(主要包括创新创业类社团、科技文化艺术品牌活动等)、虚拟实践平台(主要包括公共信息服务、网络社交媒体等平台)”三个实践育人平台,建立“学校统筹、多方联动、全员参与”的联动机制,形成实践育人合力。

(六)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

15.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设计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推行问题导向、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在线教学、双师教学等教学方式方法;针对具体教学内容,明确采用相应的教学方式方法,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学习、自主性学习等。

16.课程考核方式应注重过程考核和多元评价,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部分课程中实行“以赛******************、以证******************、以训******************、以成果******************”的考核与评价机制。

(七)强化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工作

17.建立“以校级赛事为基础、以省级(或区域)赛事为重点、以国家级赛事为引领”的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的参赛与指导体系。各院(部)应根据学校竞赛工作安排,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特点,自行设置院级比赛项目,开展竞赛活动。

18.完善学校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将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赋予相应学分,对参与竞赛指导的教师给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对取得的成果予以奖励。

19.将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开展情况纳入院(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中将学生参与竞赛的比例、取得的奖项作为教学工作核心指标,单独考核。院(部)应将指导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八)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深入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支持并鼓励教师吸收学生参与自身科研项目。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计划,完善有关管理办法;支持并鼓励教师参与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的指导。

21.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培养方案,对结题的项目赋予学分;对参与项目指导的教师给予相应的科研工作积分。

22.实施“未来企业家”培养计划,吸收有创业意愿和热情、有一定创业训练基础的学生,单独设立创业实验班,对其创业实践深入指导和帮扶。

23.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纳入院(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中将学生参与项目的比例、取得的成果作为教学工作核心指标,单独考核。院(部)应将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九)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24.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对学生参与的学科和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及成果、科技创新项目及成果、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及成果等赋予相应学分,计为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与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课程学分的转换机制。

25.完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学生休学创业前,应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创业计划与方案;休学结束后,根据其创业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给予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

(十)改进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26.建立并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将创新创业指导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学生指导和服务体系中,明确导师职责,加强督导,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学业指导、职业生涯指导等。

27.建设学校创新创业网络资源和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类网络课程、视频讲座等资源供学生学习使用,及时发布中央和地方相关扶持政策、产业发展需求、市场动向、创业信息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动态等。

28.深入开展GYB、SYB等创业培训,扩大学生的参训范围。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的合作,为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十一)加强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29.通过举办各类讲座、论坛、评选、社团活动等,大力宣传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建设发展、对学生成长成才以及教师职业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和深远意义,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30.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及时总结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评选大学生“双创之星”、“双创优秀导师”等,选树在校学生以及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以及教师典型,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校园文化氛围。

(十二)完善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31.学校教学经费优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顺利开展。对各级各类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予以经费支持;设立创业“种子基金”,支持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

32.完善教师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参与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教师,除了给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外,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将“有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经历并取得较好效果”作为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

33.积极争取或有效利用各级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强校企校地合作,推进学校优秀创新创业成果的孵化与转化。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