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广义上看,凡是学院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过程中直接生成的文字、数据、声像等原始信息,以及间接生成的各类统计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都属于教学档案。为加强和规范二级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与范围
(一)综合类档案 JX1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务处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
2.学院、系、教研室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
3. 学院教学经费申请和使用情况。
4.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例如:教学会议记录或纪要,举办各种学术报告会、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的各种材料等。
(二)教学管理类档案 JX2
1.学院制定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类管理人员的名单和岗位职责。
2. 教师业务档案:按教师建立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缘、专业、研究方向),个人简历(学习、工作、进修等情况),教学情况(任课通知单、教学进度表、教学评价等),教研及科研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证书和科研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奖惩情况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 学籍管理: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奖惩情况;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评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统计材料等。
4. 教学质量监控:期初、期中、期末等各类教学检查开展情况及总结;调、停(补)课申请表;评教材料(任课教师听课记录、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原始记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教学事故处理记录和相关材料。
(三)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类档案 JX3
1.学科档案
主要包括学科现状及发展规划、师资队伍整体结构状态与发展趋势、教改及科研基本情况和社会服务情况汇总等。
2.专业档案
按专业建立档案,主要包括各专业设置、调整和规划情况;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新办专业申报、批示材料;专业社会需求调查等。
3. 课程档案
按课程建立档案,主要包括:
(1)课程基本情况:教学大纲、典型教案和课程教学总结(如课程包含实验,则还应有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案、学生实验报告)。
(2)课程考试(考查)情况:样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以及试卷和学生成绩表(如课程包含实验,则还应有学生实验考核方法及成绩表)。
(3)教材选用与建设情况:包括选用教材(含实验指导书)的封面复印件或自编教材正本、教学参考资料目录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教材建设规划相关材料。
(4)课程建设情况:课程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省级、校级课程建设情况;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相关材料;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及批准书、学期课题进展情况、教改情况(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以及其它教学研究总结、典型经验材料、获奖证书、刊登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等。
4. 实践教学档案
主要包括:
(1)实习和实训:含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或讲义、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和实习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校外实习基地,校企合作班相关材料及建设规划。
(2)实验教学情况:含所属实验室基本情况,开出实验教学项目统计材料,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课程名称、门数、指导教师情况、实验设备情况,以及教学效果调查),以及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及发展规划等材料。
(3)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包括指导书、任务书、题目汇总、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评分标准、评语及成绩、工作总结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汇总等。
(4)实践教学小学期教学情况:包括小学期教学计划、活动项目、指导老师、考核、总结及工作量计算等相关资料。
(四)教风学风类档案 JX4
1. 教师风范: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教学竞赛、教学名师等各类教师评优活动的材料和成果以及能够体现师德师风的典型事迹材料。
2. 学习风气: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总结以及典型事迹的证明材料;学生各类获奖及受表彰的情况统计表和原始材料;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情况及获奖名单;学生获得学位比例以及考取硕士研究生比例统计;学院组织开展的促进学风建设的各类活动材料(包括专业技能竞赛、素质讲座、报告会,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及时限要求
1.各学院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本系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等工作。
2.教务处、校综合档案室应对各学院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
3.对于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原则上应保存四年以上,逐年更新。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院教〔2010〕46号文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