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开学以来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滁州学院常规教学检查暂行规定》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2-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阶段
校历第12-14周,各学院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主要内容有:
项目 | 检查内容 |
教学运行 | 全面检查本学期各类课程的教学运行情况: ①教学任务执行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跨学院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②学生上课考勤以及课堂纪律等情况。 |
教学工作 | 全面检查各类课程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纪律、教学效果等情况。 重点检查:①本学期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的编写和执行情况;②本学期实践教学(含实验、实习实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开出率等情况;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查重等情况。 |
教研工作 | 全面检查系(教研室)本学期教研工作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①教研室相互听课、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进展。 |
评教评学工作 | 通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师生评管评教评学工作。 |
二、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将结合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活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以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查找差距、及时整改。
2.各学院应加强日常课堂教学秩序监控工作,开展不少于40次的专项检查,覆盖各年级和所有班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
3.常规教学检查工作(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已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检查总结将作为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主要评价依据。
4.请各学院认真总结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2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和相关附件材料送交教务处30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