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滁州学院综合改革方案》《滁州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信息化”办学定位以及“培养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以支撑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条件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课程建设机制、实施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课程综合改革。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础地位,围绕课程内容、教学模式方法、课程考核评价、质量评估等环节,深入推进课程综合改革。到“十三五”末,学校关于应用型课程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政策措施得到落实,能力培养导向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得到完善,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综合素质有较大提升,建成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特色品牌课程,为全面建成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完善课程体系
1.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学生未来主要从事行业和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与素质要求,结合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明晰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建立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与课程和实践环节之间的对应关系。
2.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加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论证,注重课程先行后续的衔接关系,绘制课程逻辑关系图(课程地图),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
3.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进一步细化课程的目标与价值,系统梳理教学内容,明确教学要求,确定课程各知识点所采用的教学模式方法、教学手段、考核办法以及教学进度,在此基础上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4.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将行业企业的标准规范以及共性与关键技术以适当形式进行转化,并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内容。
5.加强教案、课件、教材、指导书、习题库、试题(卷)库、项目库等课程资源建设,所有课程教学资源应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使用。
(三)推进教学模式方法改革
6.积极推行讨论式教学、合作式教学、混合式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任务驱动、问题导向、“双师同堂”等教学模式与方法,每门课程至少运用三种以上教学方法;教师应有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以及QQ、微信等新媒体,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讨论与辅导机制。
7.组织开展“合作式”“混合式”“双师同堂”等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并对参与改革试点的课程和教师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推进考核评价方式改革
8.进一步改进课程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学生运用课程知识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
9.强化课程的过程考核。每门课程至少要有出勤、作业、期中和期末考核;可以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进程,设置单元测验、课程项目、课程论文、实践等考核环节;实施过程考核时,应做好考核记录,将过程考核与阶段性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合成,形成课程的最终评价。
10.将与课程相关的技能测试、学科专业竞赛、学术论文、职业资格证书、专利和成果等纳入课程考核体系,探索“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等课程考核新模式。
11.组织开展“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等课程考核改革试点,并对参与改革试点的课程和教师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质量
12.各学院、系(教研室)应积极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的自我评估,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反思活动,查摆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定期组织开展课程质量评估,建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达成与教学过程之间相互吻合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六)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13.推行课程负责人制度。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其它课程原则上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14.在系(教研室)内组建课程(群)小组。小组由能胜任该课程教学、相对稳定的3名及以上教师组成;在学院及所属系(教研室)的领导下,定期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说课、评课、示范教学、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活动。
15.学校通过设置相关质量工程项目、定期开展相关培养培训系列活动等形式,促进教师“双能”素质的提升。
16.每位教师应能胜任3门课程的教学,各专业据此推定专业师资的数量、结构以及能力素质,作为教师引进与培养、职务晋升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提升教学条件保障力度
17.进一步优化教室、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的配置机制,建立课程教学与资源配置的关系模型,合理有序推进教学资源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开放机制,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的开放力度,充分满足学生学习以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需要。
18.根据课程综合改革需要,适时推进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场所与设施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网络教学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教学信息化平台,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八)加强特色品牌课程建设
19.围绕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遴选若干专业核心课程,加强校企合作,推动综合改革,将其打造成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类特色品牌课程。“十三五”期间,建设专业类特色品牌课程20门。
20.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科学人文素质教育、地方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学校学科资源和智力优势,打造通识类特色品牌课程。“十三五”期间,建设通识类特色品牌课程8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领导课程综合改革工作,日常事务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细则由教务处会同学院和相关部门制订。
(二)进度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试点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加强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试点项目立项,做好试点项目的指导、服务与评估总结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月—2019年12月):在总结试点阶段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和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系统总结第二阶段改革成效,梳理成果,进一步提升课程内涵和育人成效,为下一轮课程改革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