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7〕39号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675

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以较好的状态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

各学院按照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计划安排,有效组织,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实施,并编写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总结报告(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小学期栏下载),于9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二、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

1.落实实践(实验)教学任务。826日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实践(实验)教学计划,排入实践(实验)教学课表。电子版由教务处在系统中统一导出,纸质版由学院审核签字后,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任务时应避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国庆、中秋节、元旦)。

2.加强实践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整改工作,迎接审核评估。根据2017年度第一次实验教学与实习实训教学专项检查结果反馈情况,各学院应做好实践教学档案的整改工作,并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对近三年的实践教学档案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认真做好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和质量监控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应加强平时数据的积累和统计,参照往年数据填报要求,结合上年数据填报的经验,提早准备好各类要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的规范管理。各学院按照《滁州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管理的通知》(教[2016]32号)要求,结合实验室规范管理检查反馈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三期检查(期初、期中、期末),对存在的实验室安全、设备损坏等问题及时解决,并整改不规范做法,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三、集中实践教学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集中实践教学预执行时间,并于本学期第19周(625日)之前将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预执行时间表(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实习实训栏下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各学院在实际执行实习实训的前一周将其申请报告、计划和学生指导手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

各学院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适当提前相关工作,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请学院于下学期第15周前将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教务处

201768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