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8〕33号 关于撤销部分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29浏览次数:22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立体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以嵌入式系统课程为例”“等3项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以及“应用型平台支撑‘双创’教育与教师教学互推互进研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研项目在延期建设后仍未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达到结题标准,依据《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57号),决定对此4个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学校将收回使用的项目建设经费,项目负责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同时将撤项处理纳入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部分撤销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xlsx

教务处

2018929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