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做好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5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 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成绩录入工作;
3. 6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等工作,并将初审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 6月13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报校学位办;
5. 6月20日,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 6月24日,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至教务处领取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