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皖安(2019)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9)22号)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意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实验室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隐患排查整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摸清学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清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有效整治,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学校出台《滁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9)1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安全。
三、任务安排
(一)自查:根据《滁州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校政(2019)2号),二级学院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对实验室、实训实习场所、药品仓库等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认真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填报《滁州学院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清单》,并于4月30日前将学院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邮箱:sjjx301@126.com。
(二)专项检查
1、时间:2019年4月17日16:00
2、检查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3、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①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的采购流程是否合规;
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的储存是否规范;
③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的使用情况;
④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3)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情况;
(4)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
(5)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6)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
教务处 安全保卫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