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2019〕29号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456

各学院:

为规范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

各学院按照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计划安排,有效组织,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实施,并编写和填报暑期实践教学小学期活动总结报告及工作量(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实验、实习相关栏下载),于9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二、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

1.落实实践(实验)教学任务。826日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实践(实验)教学计划,排入实践(实验)教学课表。在92号之前电子版由教务处在系统中统一导出,纸质版由学院审核签字后,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任务时应避开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国庆、中秋节、元旦)。

2.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计划表、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室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实验室安全纪录、相关实验教学考核资料(如:成绩评定原始材料、实验报告、试卷等)、实验室管理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应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认真做好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和质量监控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应加强平时数据的积累和统计,参照往年数据填报要求,结合上年数据填报的经验,提早准备好各类要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的规范管理。各学院参照《滁州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管理的通知》(教[2016]32号)精神,结合实验室规范管理检查反馈情况,认真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三期检查(期初、期中、期末),对存在的实验室安全、设备损坏等问题及时解决,并整改不规范做法,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三、集中实践教学

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集中实践教学预执行时间,并于本学期第18周(2019628日)之前将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预执行时间表(教务处-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栏下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各学院在实际执行实习实训的前一周将其申请报告、计划和学生指导手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审核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

各学院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适当提前相关工作,做好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请学院于下学期第15周前将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五、校外实习基地利用统计填报

各学院应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率,主动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指导书(手册),不断优化实习内容,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根据学校要求,请各学院按学年分专业来统计集中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学生人数,本次统计时间段:201911-2019831日,填报分专业实习基地利用统计表(教务处-文件下载-实验、实习相关栏下载),于920日之前提交到实践教学中心。

教务处

2019612


终审人:jiaowu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