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政教〔2019〕37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258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执教水平,学校决定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系列讲话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遵循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采取学校引导与学院落实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锤炼“三结合”的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分类培训、系统培养、精准提升,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和实践指导的能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并促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实施范围

承担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的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任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可不作硬性要求。

三、实施内容

1.新进教师微格训练营。通过集中观摩和培训的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学校历史、办学特色和教师的岗位职责要求,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技巧和经验,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掌握基本的教学规范和基本教学技能,切实帮助新教师站好讲台,站稳讲台。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青年教师须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学习任务,随堂听取指导教师讲授的课程,并参加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教师从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对青年教师进行认真具体的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和崇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并指导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

3. 教学论坛。学校定期邀请校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做客“教学论坛”,以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推动教师进行深刻的教育反思与教学研究,从而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教学沙龙(讲座)。学校定期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和能手与广大教师面对面交流,一起分享、交流和讨论课堂教学、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

5.教学比赛。学校定期组织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实践教学技能竞赛、移动教学大赛等教学类竞赛,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现代化教学能力与业务水平,促进教师的成长与发展。

6.教学观摩活动。学校定期邀请和组织校内外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等讲授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7.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学校或二级学院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专业及课程建设以及信息技术等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与进修,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专项培训班、工作坊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 

8.实践进修、课程进修和访问进修等培训活动。学校鼓励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出国课程进修和访问进修等活动,锻炼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拓宽教师的国际视野,更新知识内容,提升业务水平。

9.网络学习培训。鼓励教师利用国内外主流网络教学平台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校本课程,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国内外主流网络教学平台上的优质课程进行网络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10.其他培训方式: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其他方面的专题培训,包括学术会议、专题报告、教学研讨、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外出调研、继续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教师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等

、组织考核

1.完善专任教师培训考核机制,实施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五年一周期教育教学轮训制度,逐步建立教师成长档案。专任教师每年参加培训学习不少于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180学时。为了强化新教师上岗培训,新入职(没有高校从教经历)教师第一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4学时,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2学时。连续三年学生评教成绩位居学院末尾5%以及其他经学校考核认定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每年参加培训学习不少于72学时。

2.学校将各二级学院教师培养培训情况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二级学院教师培训考核机制。

3.教务处具体负责培训学时的审核认定工作,原则上一学年认定一次。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记录个人参加培训和自主学习的情况。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学时认定细则,每个学期末对教师培养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每个学年组织一次认定,认定结果学院公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备案

4.认定结果计入教师成长档案,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重要指标。

5.学校或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由二级学院直接审核认定培训学时。其他培训学习活动教师本人必须自行申报,并填写培训学时申报表,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邀请函/通知、活动论文(报告)、活动纪要、活动过程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进行审核认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校教学督导组组长、教务处、人事处、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结合学院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本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学校投入经费用于支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鼓励各二级学院加大对教师培养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并制定本学院的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4.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计划实施过程中,学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将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各个工作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并改进完善。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