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20﹞2号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内容
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形成了预期成果;
2.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3.任务书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在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建设目标、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报告)1份;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复印件)和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作为附件,提供1份附件清单。
3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报告书及其附件的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ch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结项验收”,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疫情防控期间,纸质材料暂不提交)。
2.发展规划处对提交的有关课题结项验收材料进行复查,没有通过复查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3.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复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验收结论。评审验收结论报分管校长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结项验收相关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格式符合基本规范;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
2.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三个月结项,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项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克忠、龚洁松,联系电话:0550-3512319
附件1: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名单.xlsx
发展规划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