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简称“双基”)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和《滁州学院系(教研室)工作细则》(校政〔2017〕3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行动,引导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为加快高水平人才培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到2020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组织系(教研室)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和基层教学活动示范创建活动与学校文明系(室)评选活动相结合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于10月15日前将对标检查表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zlgc2019@chzu.edu.cn,并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教务处将于近期到各学院实地调研双基达标情况。
2.根据学校文明系(室)评选工作安排,请有意申报文明系(室)的学院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交会峰校区行政楼303办公室。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pdf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doc
附件3: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doc
附件5:滁州学院2018-2019学年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