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文件精神,强化实践,培养大学生敢闯的素质和会创的本领,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学校实行校级、省级捆绑式立项和管理。省级、国家级项目建设周期以拟推荐发布日期开始。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负责人为我校2017、2018和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二)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年级和专业申报。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或参与。项目一旦立项,不得更改主持人(特殊情况除外),如若自行变动视为放弃。项目组成员必须全员参与研究过程并有相关记录。
(三)项目组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对具有相关研究课题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可以跨学院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2项,指导老师要悉心指导,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2018年大创项目未正常结项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年度项目指导教师。
(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优先申报。
(五)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六)2017级申请负责人需在本人毕业前(2021年6月)完成项目结题。
(七)选题范围
1.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申报程序
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020年拟立项校级项目225项,其中70%的项目数,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不包含2016级毕业生)在学生数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30%的项目数,根据2018年各学院大创项目结项工作的整体情况及其上年度大创项目立项等情况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一)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大创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在6月15日前,将推荐结果按序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材料提交。6月19日前,各学院将《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降序)(附件3)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chzucxcy@126.com,压缩包按“学院名称+2020年大创项目”方式命名,项目申报书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
(四)学校评审。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五)公示。6月30日之前,学校在创新创业学院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逐级上报审批,根据审批结果予以立项。
(六)填写项目承诺书。项目立项后,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上交《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附件4)。
(七)系统填报。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双创管理平台─大创项目栏目进行项目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经费划拨
(一)按照《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余下的50%。
(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详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项目经费经指导教师和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签字后,方可在学校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鼓励学院自主设立院级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达到1200元的可列入校级项目统一管理,不计入学院推荐名额。
六、结题管理
(一)国家级、省(校)级项目结项要求详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的有关规定。
(二)学院自主设立的创新训练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学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四类及以上期刊上论文;
2.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项目组学生第二作者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一项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3.以项目内容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奖项。
4.撰写一份基于项目内容的成果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等),字数不低于5000字。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大力支持,悉心指导。各学院应积极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三)推进信息化,优化管理。各学院要重视学校双创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优化管理方式,科学归档,推荐项目汇总表以纸质版的形式存档,其它材料均已电子版形式存档。
附件5:《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doc
滁州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