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彰显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指标,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凝练学校近些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强化宣传推介,全面提升成果的影响力和成果获奖的竞争力,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实现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项“新增长”、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零突破”。
二、培育选题
培育选题采用“学院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学院结合各自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提出拟培育的选题,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项一类选题(冲击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项二类选题(冲击校级教学成果奖),做到“一院一特色,一院一重点”。学校可根据专家意见调整选题。学校拟立项一类选题6-8项,有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以及曾获得过省级一等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二级学院必须申报,申报的一类选题优先推荐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拟立项二类选题20项左右,将作为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进行培育。
培育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着力解决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要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各学院可围绕三全育人,课程思政,五育并举,创新创业教育,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课程教学与评价模式的改革创新、教学质量保障建设与教学运行管理等内容,以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级教学成果奖、质量工程项目、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根据自身实践,进行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一般到正式申报成果奖至少要有2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育、申报的统筹、选题、建设和检查指导工作。要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对学院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梳理、提炼,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开展院内培育工作。
1.深入研学。项目组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奖相关的培训学习,了解本项目的优势和不足,项目应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2.建好团队。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形成合力。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与其他学院、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减少“单打独斗”,增加成果的规模效应。
3.强化总结。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强化总结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做好成果申报材料建设工作。凝练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固化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出版教材、专著;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习实践方案;教学资源库,精品优质课程;特色/重点/一流专业,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实验示范教学中心(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等。
(2)获奖与荣誉:论文、教材、课程、多媒体课件奖,教学竞赛奖,教育科学研究奖,专利,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国家、省、市、院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等。
(3)项目实施效果,即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习的成效):对口就业率,考证通过率,学生参加竞赛(学科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学生申请的专利,学生发表的论文等。
(4)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即社会认可程度:在本校和其他院校的情况,会议报告、交流的情况,举办培训班推广情况,新闻报道等。
(5)项目的创新:成果理论创新,成果实践过程创新。
(6)项目的特色:成果在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教学手段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效益和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贡献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鲜明特色。
(7)项目应积累的素材:相关各类活动的照片、视频,学生作品,各类证书(获奖、荣誉),各类文件(立项、结题、表彰)等。
4.注重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组织成果报告会、研讨会或论证会,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增强教学成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安排
1.3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学习研究有关文件制度,认真分析近两届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在以往取得或结题的各级相关教研科研课题成果基础上,充分论证,确定项目团队,填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选题申请表》,并由各学院专家团队论证审核。
2. 3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定稿的申请表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85.181/);各学院完成学院推荐任务,并将系统输出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306办公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 4月底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结果。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