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2021年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教〔2021〕8号)

作者:教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皖教秘高〔201944号)和《滁州学院关于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校政教〔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

(一)2019年度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对照专业建设方案, 围绕建设目标,真实反映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认真填报《滁州学院国家级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展报告》(附件2),331日前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zlgc2019@chzu.edu.cn,并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

(二)2020年度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1. 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见附件3),力争三年后通过专业认证,获得国家(省)级一流专业认定。

2. 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

3. 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课程,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331日前,将经校内外专业同行专家论证的专业建设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zlgc2019@chzu.edu.cn 

二、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

1. 申报数量: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每个学院限报1个专业。所有已入选省级但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都应继续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申报条件:申报专业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且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中“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教务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申报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3.申报方式: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于415日前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的主体是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专业骨干教师是中坚力量。各学院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院长要当好领头羊,要把专业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倒排工期,合力攻坚。

2.精心谋划。各学院应根据推荐条件统筹规划拟申报专业,领导挂帅、全员参与,认真分析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经验,吃透文件精神、消化内涵、提炼特色与成效,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3.加强指导。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线上或线下模式,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反复研讨、全程指导;尤其要积极邀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外校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领导或专业负责人加强指导,提高建设方案和申报材料的质量。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4号).pdf

附件2:滁州学院国家级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展报告.doc

附件3:专业建设方案参考模版.docx

附件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批注版).doc


教务处  

202138


终审人:陶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