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与建设的通知(教〔2021〕9号)

作者:教学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5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健康中国、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学校决定开展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校级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更好培育省级、国家级项目,我校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校级项目内容参照教育部相关项目申报文件中的相应项目指南和学校的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科学梳理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统筹推进本学院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新型人才培养、优化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培育优质师资、强化协同育人、提升质量标准、深化开放合作等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与建设原则

1.突出创新。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教育工科、农科、文科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要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育人、学校和行业产业间的合作协同育人。

2.突出特色。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二)项目管理

被立项为校级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视为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并按照相应级别的教改项目划拨经费和管理。

(三)申报要求

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验的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建设,且完整建设周期内在岗的,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 已有在研或已结项的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质量工程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 之前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时,有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以发文日期算起,在3年限报期内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数量与建设周期

本年度拟立项20项左右,其中新工科项目10项、新文科项目7项,新农科项目3项,视项目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周期2年。项目总建设经费为3-5万元,视申报指南中的项目类别而定;项目立项后先划拨建设经费1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建设,待项目获批高级别项目时再按总建设经费补齐。建设周期届满时,将严格根据项目申报表中的建设目标和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验收。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各工科、农科、文科所在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加强研究,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践的原则,集体打磨,积极参与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

(二)精心组织撰写项目申报书。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置选题领域和选题方向,避免过度集中;要提供保障、严格把关,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要严谨细致,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三)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行网上填报与纸质推荐同时进行。2021328日前,各项目申请人将定稿的申报书(见附件2)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85.181/);二级学院完成学院推荐任务,并将系统中输出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306办公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四)资助经费说明。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应以实际建设预期为准,不得超过指导经费额度的上限。项目管理参照《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57号)执行,经费使用参照《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政教〔201758号)规定执行。


附件1:滁州学院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滁州学院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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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陶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