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少兵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2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本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为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12月25日 各学院学生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地点

会峰校区:体育馆一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中心(室内项目会峰校区塑胶田径场(室外项目

三、测试对象

  滁州学院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未注明性别的均为男、女必测项目

五、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详见体育学院网站大学体育栏目)。

(二)测试时,学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予以参加测试。

(三)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须保证睡眠充足,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

(四)测试时,学生应遵守测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作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测试时听从测试工作人员安排,耐心排队等候,不大声喧哗;确认测试完成后即可离开测试场地。

(五)测试完成后,学生现场核实测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逾期不予处理;申请缓测及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应关注补测通知,按时参加补测。

六、申请免测、缓测

(一)申请免测

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循环系统、运动系统等不宜剧烈运动疾病及身有残疾的学生可申请免测,附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门诊病人,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及手术病人,需提供出院记录)至校医院进行认定,因残疾,由所在学院进行认定,二级学院按规定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二)申请缓测

学生因外出实习实训、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正常测试的需履行请假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进行认定后交体质测试中心,后面安排补测。对无故不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缺考处理,不予补测。

(三)申请程序

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个人)》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个人)》,以及相关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后,拍照片上传体适能APP进行提交申请,由体质测试中心主任集中审批备案,申请免测的学生,手续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免测缓测申请截止日期4月25日。

七、测试成绩评定及使用

(一)学年成绩评定  

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二)毕业成绩评定  

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三)成绩的使用  

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平均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滁州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

                                         2021年4月12


终审人:陶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