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5月底—6月初。 地点:会峰校区排球场。
四、竞赛项目
竞赛设甲组男子、甲组女子、乙组男子、乙组女子。
五、比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方法
(1)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分组采用抽签决定,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2)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制,各小组前两名决一至四名,各小组三名决五、六名。比赛采取五局三胜制。
(三)分组单循环赛名次计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C值仍然相等,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负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如三个以上的队Z值相等,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
六、报名办法
(1)甲组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可报男、女各一队;乙组乙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可报男、女各一队
(2)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2人。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表。
(3)报名时间:于5月14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表发送到434556693@qq.com,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
七、5月21日下午4:00在体育馆体育学院会议室进行分组抽签,请各参赛学院派人准时参加。本次比赛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学生担任,裁判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赛风赛纪规定:
(一)运动队在比赛中要尊重、服从裁判员,理解和支持裁判员的工作,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最终判罚,一经做出不能改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服从,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如仍纠缠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则按弃权论处,严禁比赛中出现故意中断比赛或罢赛的行为,如发生该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出言不逊、口吐脏字,对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教练员、运动员有侮辱、指责、挑逗、攻击性语言、抛掷比赛用具或吐唾沫等行为的,经劝告无效者,将停止其本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处以停赛1-3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队领队在临场指挥时,要管理好随从人员,严格控制自己和运动员的过激行为,凡以言行诱导运动员、观众闹事者,将追究领队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四)裁判员在比赛中要严格、公正执法,不与运动队有不正常或密切接触,不得对运动队有非常关注,甚至有提示、指挥或干涉比赛的行为。对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证据确凿者,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裁判资格。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每组录取前六名。
(二)获得名次的各代表队分别颁发奖状。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学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