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16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22号)文件精神,今年5月份的第二周(5月10日至516日)是首个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我校将集中开展“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劳动教育,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57日至516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次劳动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参与教室、实验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相关活动的管理服务。开展集体活动时要依据学生身心情况,注意劳动强度、时长,关注劳动任务以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

(二)召开一次“劳动教育”主题班会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班级,结合先进劳模事迹,开展“劳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树立学生正确的劳动观。

(三)组织一次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

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综合运用讲座、宣传栏、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劳动榜样,特别是身边的普通劳动者事迹,让师生在校园里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 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邀请英模大师深入学生群体,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带领学生赴企业、工厂、工地、乡村等地观摩学习,帮助学生锻炼一线操作,丰富基层体验。

(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h5、动漫、短视频等,集中宣传劳动教育有益经验和做法,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要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全面做好劳动教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劳动教育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以“劳动教育”为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学风建设、班级文化建设等,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宣传活动。

(二)各二级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积极宣传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的宣传声势,构建“以劳动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本次劳动教育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归纳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并于514日前在校园网发布一次专题报道,并将总结材料、《2021年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付老师(电话:3510044,邮箱1171425945@qq.com)。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活动取得的成效、要求不低于1500字。                                    

附件1:2021年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



终审人:陶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