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21年大学体育俱乐部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作者:王道传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6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滁州学院2021年大学体育俱乐部篮球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体育学院、团委

三、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522日至6月20日

地点:会峰校区蔚然食堂前篮球场

、报名规定

(一)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三)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

(四)519日上午11:00前,请各学院将纸质报名表交至体育学院103办公室,逾期未交报名表者以弃权论处5191600在体育馆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并现场抽签,请各单位派人准时参加。

、运动员参赛条件

运动员必须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且身体健康。

七、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全场比赛采用四节制,每节各10分钟。

八、赛风赛纪规定

(一)运动队在比赛中要尊重、服从裁判员,理解和支持裁判员的工作,临场裁判员的判罚是最终判罚,一经做出不能改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服从,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如仍纠缠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则按罢赛论处,严禁比赛中出现故意中断比赛或罢赛的行为,如发生该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出言不逊、口吐脏字,对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教练员、运动员有侮辱、指责、挑逗、攻击性语言、抛掷比赛用具或吐唾沫等行为的,经劝告无效者,将停止其本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处以停赛1-3场,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队领队在临场指挥时,要管理好随从人员,严格控制自己和运动员的过激行为,凡以言行诱导运动员、观众闹事者,将追究领队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四)裁判员在比赛中要严格、公正执法,不与运动队有不正常或密切接触,不得对运动队有非常关注,甚至有提示、指挥或干涉比赛的行为。对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证据确凿者,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裁判资格。

九、资格审查

各代表队应对本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取前四名。

(二)获得名次的各代表队分别颁发奖状,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委。

 特此通知

  

大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doc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终审人:陶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