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21〕59号)

作者:质量工程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3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滁州学院关于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校政教〔20208号)、《滁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校政〔201976)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校级以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省级项目

本年度申报各类省级项目应对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同一大类内项目推荐数量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1.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1)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2个;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流专业负责人。

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每类各2项,共6项。根据要求从学校本年度立项建设的“四新项目”中择优推荐(立项项目名单见校政教〔202138号文),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3)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2项;该建设项目旨在重点促进机械、冶金、化工、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主动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流专业负责人。

2.一流课程

1)一流课程类:一流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五类课程,其中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拟各推荐5门,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两类共推荐5门,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广大教师在申报前应认真研读《申报指南》中各类项目的建设要求和结题验收标准,确定课程申报类型。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每个专业应从专业必修课程中至少推荐1门课程申报。作为课程负责人,每位教师限报1门。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但未获省级推荐且未在省级立项过的课程,将优先推荐申报。

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外,申报课程应已连续开设3个教学周期及以上;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课程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该实践项目教学3年及以上,实验系列教师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2)一流教材:3部。第一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201501月至202012月期间,主编并出版过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申报教材可以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国家、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主编教材,以及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主要专业课程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一流师资

1)教学团队:5支。团队带头人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本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教学团队不得再重复申报。

2)教学名师:3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10年,具有教授职称, 60周岁以下。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3)教坛新秀:3名。申请人应在高校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111日后出生)。作为主讲教师,获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能力等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三等奖及以上。

4.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

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共2项。申报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实验中心负责人,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2)双创实践教学中心:1项,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申报。

3)虚拟教研室:1项。申报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

5.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共计34项,其中重大不超过3项,重点不超过9项(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教研项目不超过1项)。省级项目结题基本条件是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教研论文1篇,课题组公开发表教研论文3篇及以上;论文须注明省级项目编号,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重大和重点教研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由学校围绕本校在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其他需解决的重要问题,采用委托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

一般教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此次省级项目从近三年(201820192020年)校级立项建设的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和近三年(201920202021年)以优秀等级结题的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除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外,还应上报项目的阶段性建设成果清单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学校综合考虑申报书质量和阶段性建设成果情况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由创新创业学院从校级项目中按规定限额推荐,此次不另外组织申报。

7.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1)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1个,已切实开展课程思政研究且已取得良好的成效的研究中心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2019年和2020年校级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专业示范课程中择优推荐。

8.教学成果奖

6项,其中特等奖1项。由学校从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单列,推荐1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申报。

9. 产业学院

产业学院项目包括现代产业学院、示范微电子学院、网络安全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特色示范软件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双创学院9类,视项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校级项目

本年度申报各类校级项目均应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数额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与校企共建示范课程只可选择其一申报。

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0门左右。

1)目标要求:每门课程应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做好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创新教育教学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完善教育教学规范,编制3-5个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录制1-2节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组织1次以上全院教师参加的示范观摩听课活动。

2)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曾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励且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团队3-5人,应由专业教师与思政课教师共同组建。

3)申报课程:申报课程为专业必修的课程,每个学院应至少申报2门,由二级学院先遴选再组织教师申报。此次鼓励公共基础课以及专业平台课(数学类、物理类、教师教育类)申报。

4)经费支持:每门课程资助5000元的建设经费,立项后资助2500元,通过验收后再资助2500元。

2. 校企共建示范课程:20门左右。

1)建设目标:校企共建课程的新模式力求达到以下四方面的建设目标: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使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前沿热点,企业院所的工程实际与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创新项目、毕业设计和就业选择的可能性;二是在教学内容方面,重点突出前沿研究内容,形成体系化的教案教材、授课形式和考核方法;三是在团队建设方面,构建一支由高校教师和企业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的课程教学团队;四是在教学资源建设方面,校企共建共享型的课程教学网络资源平台,帮助学生能够学习到与课堂学习相关联的更多专业知识和工程技能。

2)申报条件

①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承担该门课程教学至少3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具有半年以上在相关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经历,能解决本学科工程领域实际问题。

②课程团队成员至少有1位企业兼职导师,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或技术骨干,具有良好的表达与指导能力。

③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必修课程,与行业、企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理论课程,实验课程、项目类课程、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均可申报,已有合作基础的课程优先资助。

3)建设要求

①校企需签订共建课程的合作协议。确定课程建设的目的,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实施步骤、责任人、完成时间节点等,并附具有可操作性的优质课程开发方案。(注:在合作协议中须明确企业兼职导师授课时间不能少于总课时的六分之一)

②校企共建课程大纲。双方共同制定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的内容标准主要是:课程的目标与任务、课程定位、课程教学内容构建、教学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所使用的教材等。课程的考核标准是对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实操能力、工作技能和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③打造“双结构型”教学团队。打造一支由学校教师和一线企业骨干工程师组成的“双师”课程开发团队,建立课程建设框架,根据课程建设协议和方案进行工作划分,落实责任主任,分步推进课程建设工作。

④开展教学实践。校内任课教师必须到场参与外聘教师教学的全过程,包括课前准备、上课观摩、学生考勤以及课后作业等,并负责组织人员录制课程视频收集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在课程建设中形成包括学习资料、指导教材、教学资源、教学素材、工程案例、学生作品、外聘教师授课视频等共享型的课程教学资源,依托学校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⑤构建持续改进考核机制。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通过学生问卷调查,构建课程质量评估、反馈及持续改进的机制。

⑥项目结题。项目结题时应提供以下成果:共建课程合作协议、课程教学大纲、工程案例库、学生问卷调查问卷及教学成效分析、教学论文(非必要条件)、课程资源等。

4)经费支持:签订共建课程合作协议后,学校资助每门课程1万元;建设经费不足的,由二级学院统筹资金支持。

5)该类课程建设实行备案制,先建设后认定,通过认定,直接立项、结项,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工作量。

6)文科学院每个学院应至少申报1门,理工科学院应至少申报2门。在2019年校级课程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立项的“校企共建课程”不得申报此类课程。

3. 校级规划教材:10部左右。

1)建设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重点面向应用型较强的本科专业,鼓励教师编写、出版一批反映我校办学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适应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需要的优秀教材或特色教材。

2)建设内容:教材充分发挥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准确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吸收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体例完整,结构科学,案例生动,深入浅出,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材建设中要充分吸收教育信息化的成果,使数字化教学资源能够服务于教学资源共享类课程的教材。

3)申报要求: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第一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教材应为新编教材,重点建设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教材。其他要求见《滁州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教〔201938号)。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部,每位教师限报1部。

4. 教学研究项目

1)重点教学研究项目:50项左右。

重点围绕高水平本科教育与人才培养体系、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评估与认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OBE为导向的课程与教学设计、立德树人及课程思政改革推进机制、新时代劳动教育和美育以及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机制研究等方面选题申报。项目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0.5万元/项。

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曾主持过教学研究项目且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由教师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设置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是为培育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如符合省级项目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

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基本条件是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类及以上教研论文1篇,课题组公开发表教研论文3篇及以上;论文须注明“滁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资助”,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2)一般教学研究项目:每个学院不超过10项。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应围绕课程思政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OBE为导向的课程与教学设计以及其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案例式、项目式、混合式等)和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组建题库、实行以赛代考、以证代考、以成果代考等课程考核新模式)进行选题。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由学院自筹经费建设,建议不低于0.1万元/项。以优秀等级结题的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具备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资格。

学校对申请人职称不作限制,建议适当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倾斜;该类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结题,学校进行审核备案。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基本条件是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1份(应切实进行了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形成了案例库、项目库、试题库,提供网络教学平台的使用数据,提供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等,以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认定依据)。论文须注明“滁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资助”,论文类别以《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凡申报2021年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都应填写相应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申报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还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申报教师依据《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对申报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和规范命名后,再将定稿材料上传至学校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192.168.85.181/),二级学院完成学院推荐任务,并将系统中输出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纸质支撑材料送至教务处306办公室,不单独接收教师个人申报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省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51800,校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2218:00

三、有关说明

1.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文件和申报指南,广泛宣传,发动教师积极申报。

2.  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省级与校级各类项目申报书(推荐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支撑材料清单、拟资助项目经费等材料请在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网”的“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有更新,请教师及时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3. 已在教育部和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同类型项目,已在学校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型项目。其中一流教材、规划教材等属于同类型;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属于同类型;线上教学新秀、教坛新秀属于同类型;原则上五类一流课程、精品课程、智慧课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均属于同类型,教学示范课与以上不属于同类型;等。

4. 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同类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对于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重大、重点、一般),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位教师限报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申报时不予限项,但在推荐省级项目时每位教师参与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主持项目)。

5. “双肩挑”人员应从业务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6.为推动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在各类项目立项和推荐时对此类专业教师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和推荐。

7. 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可根据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划拨的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总额进行适当调整。

8.联系人:陶庭婷、王果,联系电话:351806135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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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学院     

20211029


终审人:陶庭婷